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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政策

太古地产致力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高效及平等的机制处理员工在工作上的申诉。 本政策适用于太古地产及其附属公司。 员工可以自由报告任何情况,当中包括但不限于:

  • 骚扰 ;
  • 工作间欺凌 ;
  • 工作间遇到的不公平对待 ;
  • 不诚实或不道德做法 ;
  • 在纪律处分上,员工认为问题未解决或处理不当。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申诉和投诉得到公平有效的处理,以及当员工无法与直属主管解决问题时,有机会将问题呈交到管理层作进一步处理。

我们始终鼓励员工以公开、坦诚和具建设性的方式与其直属主管讨论和排解他们的疑虑。 如果问题仍未能解决或直属主管是投诉对象,则员工可以按照程序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更高级别的管理层提出申诉。

 

申诉程序

任何提出投诉或申诉的员工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构成申诉所需的必要相关资料。

申诉程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诉和最终申诉。 如果相关员工不满意第一阶段申诉的决定,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诉并说明提出上诉的理由。 如人力资源董事认为上诉理由合理,该事件将进入最终申诉程序。

 

第一阶段申诉

若员工不满意直属主管提供之解决办法,或直属主管无法解决其问题,员工可直接将申诉传达至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更高级别管理层。 事件将进入第一阶段申诉程序。

如果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确认事件有理由进行调查,将与相关人士进行面谈,例如投诉人、被投诉人或他们中任何一方在适当情况下提出的证人。

面谈应由各部门总监或总经理任命的人员及人力资源和行政部代表的陪同下进行。 该指定部门代表不应参与任何就有关事件进行的申诉过程。 在一般情况下,投诉人将于所有面谈程序结束后的14日内收到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第一阶段申诉结果。

 

最终申诉

如果相关员工不满意第一阶段申诉的决定,可以向人力资源董事提出上诉请求。 上诉请求必须在第一阶段申诉结果发出日起14日内提出,上诉人必须就上诉申请提出详细理由。 如人力资源董事认为上诉理由合理,该事件将进行进一步调查。

如果有任何补充资料/证据,则调查程序将与第一阶段申诉相同。 未曾参与第一阶段申诉面谈的相关部门董事或其指定代表将出席会面。 在一般情况下,投诉人将于所有面谈程序结束后的14日内收到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最终申诉结果。 该结果将被视之为最终结论。

 

保密

每位参与调查的人士必须对事件牵涉者的名字、投诉细节甚至投诉的存在绝对保密,惟须受法律披露义务及被投诉人对投诉细节的知情权所约束。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不便表明身份,匿名报告渠道详情请参阅举报政策

 

不得报复或加害

所有申诉都将以获得适切支持的方式处理,任何申诉相关人士都不会在申诉过程中或往后阶段受到伤害或报复。 出于善意提出申诉或投诉的员工不应受到不公平对待或恐吓。

公司不会容忍任何人对出于善意而作出有关骚扰或欺凌投诉的人士施加报复性或加害行为,也不会使任何员工因作出有关投诉或提供有关证据而受到任何损害(例如降职或不必要的调职)。 但是,如果某人提出的申诉被发现是任意、恶意或蓄意作假,则会终止调查,并可能对申诉人采取纪律处分或其他适当行动。

 

检讨

公司将按现况不时检讨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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