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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行為守則

我們選用誠實可靠的供應商,並優先考慮能夠在業務中推行有利於社會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政策的供應商。

我們的供應商最低限度應遵從以下行為守則:

 

遵守法律及規例

  • 供應商經營業務時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例及規定

環境

  • 供應商應採用適當的系統,以評估、量度及減少業務營運對環境的影響

童工

  • 不得聘請低於法定工作年齡的勞工
  • 除認可專業學徒計劃的學員外,員工必須年滿16歲

強迫勞工

  • 供應商不得聘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工、威逼勞工或抵債勞工

薪酬及工時

  • 供應商應與所有僱員簽訂符合當地法例的僱傭合約
  • 供應商應遵從當地適用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及自律守則
  • 應準時發放薪酬,不可延遲超過一個月
  • 應按照法例支付超時工作補償,時數應在法定工作時限以內

勞資關係

  • 供應商應有適當的溝通機制及申訴程序,讓僱員能夠向管理層表達訴求及申訴

健康及安全

  • 供應商應制定健康及安全政策並清楚列明操作流程,以減低僱員受傷或患病機會,保障僱員健康
  • 供應商應向僱員提供工地安全及相關作業守則培訓,以保障其自身及其他僱員的安全

歧視

  • 聘請員工時應以應聘者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為主要決定因素
  • 供應商不應因性別、種族、國籍、年齡、婚姻狀況、子女狀況、性取向、宗教或身體殘障歧視員工

供應商及分包商

  • 供應商應制定符合其要求的供應商行為守則
  • 供應商應準時向其供應商及分包商發放薪酬

賄賂及貪污

  • 供應商應制訂政策、行為守則及作業流程以杜絕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和詐騙行為,並確保嚴格執行

審計及監察

  • 供應商應向太古地產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其已遵從本行為守則,並容許太古地產對有關設施及工地進行審計
 

可持續發展報告